|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孟津政采磋商(2025)0102号-1 | 本项目为洛阳市吉利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为洛阳市吉利区消防救援大队及下属消防救援站(中原路消防救援站、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特勤消防站)提供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负责采购(含配送)粮油、肉类、水产、蔬菜、水果、冷冻半成品、调味品及其他副食品,用餐人数约95人,服务期限:1年,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满足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要求。 | 洛阳市吉利区武中华蔬菜店 | 洛阳市吉利区里村市场 | 90.000 | % | 评审总得分:94.67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洛阳市吉利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满足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要求 | 1年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满足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梁松、张红伟、潘创业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洛阳市孟津区区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采购人支付; |
| 收费金额:7,0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1)监管部门:孟津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孟津区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937160
(2)监管部门: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科、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005174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吉利区消防救援大队 |
|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中原路327号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691511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诚祥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修文坊社区205号 |
| 联系人:秦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8085768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秦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808576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