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淅财磋商采购-2025-60-1 | 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水泥地坪硬化、修补沥青路面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河南八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淅川县龙城街道上亿广场1号楼412室 | 619,48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1.67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淅川县上集镇人民政府2025年淅川县上集镇槐树洼村道路建设项目 | 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水泥地坪硬化、修补沥青路面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李钰 | 豫2412023202400766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罗金、封晓阳(业主评委)、王世杰(磋商小组组长)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12,0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淅川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系统内线上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质疑函(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系统内线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033b
地 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668835。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淅川县上集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河南省淅川县上集镇西坪头丹阳社区 |
| 联系人:吴先生 |
| 联系方式:1383895048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德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南阳市示范区枣林街道办事处幸福小区13幢202室 |
| 联系人:何莹玉 |
| 联系方式:1503777607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何莹玉 |
| 联系方式:15037776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