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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成交公告
2025-10-18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116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偃师政采磋商(2025)0108号-1高辛路、偃戈路、偃商路、偃武路、夷齐路、中州路、s539等路段铺设污水管道及污水处理站建设的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河南大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槐新街道华夏路44号0.980%评审总得分:100分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河南大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辛路、偃戈路、偃商路、偃武路、夷齐路、中州路、s539等路段铺设污水管道及污水处理站建设的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合格

三、评审专家名单
易莉(组长)、李琳、王建立(采购人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标准收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6,231.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偃师区财政局 0379-6771659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偃师区华夏路18号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712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号6幢第12层1201-1203室
联系人:姜昊
联系方式:18237937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昊
联系方式:1823793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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