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2025-9-16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965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洛直政采磋商(2025)0133号-1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室建设项目 | 浙江北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辉路479号 | 1,58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78.17分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室建设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赵利梅、关晓梅、殷芳。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 收费金额:23,96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邮寄件、传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逾期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河南省财政厅
监管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1-65808425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洛阳市区展览路262号 | 联系人:赵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336971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洛阳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11号泉舜186a区2608室 | 联系人:梁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596588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59658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