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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5823号】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郏县凤翔大道(高寺东路至创投花园)道路两侧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2025-9-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郏采磋商-2025-50
2、采购项目名称: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郏县凤翔大道(高寺东路至创投花园)道路两侧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0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平公资采2025823号-1主要为道路、绿化、照明等城市配套设施等河南鹏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红旗渠大道总部大厦b 座四楼u016 室2,569,000.00评审总得分:80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郏县凤翔大道(高寺东路至创投花园)道路两侧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60日历天高志国豫 241151571442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伟、周冠鹏、陈欢欢(业主专家)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27,72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详见附件1】 2、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2】 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4、项目投标业绩:无。 5、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鹏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6、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7、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监督部门:郏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51528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5005492104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郏县行政路中段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13721851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正光北街交叉口东北角招银大厦2号楼10层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9037566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9037566186

附件下载:附件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招标文件.doc
附件2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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