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平公资采2025819号-1 | 平顶山市卫东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 河南恒利海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四环路 228 号企业公园 10 号楼 1101 室 | 1,978,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75分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等规定,达到采购人要求 | 1年 | 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等规定,达到采购人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韩兮、张萌、党士琼(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计取,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28,88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卫东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总分排序(详见附件一);2.各评委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二);3.供应商响应文件被否决原因:无;4.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详见附件三);5.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6.根据评标结果、成交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恒利海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人,其他供应商未成交;7.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8.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卫东区财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3737428431c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530809.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路湛河桥北交警队对面58号 |
联系人:叶先生 |
联系方式:0375-399277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河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1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20米 |
联系人:姬先生 |
联系方式:1893758870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姬先生 |
联系方式:18937588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