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信平财磋商采购-2025-24-1 | 本项目为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484.21㎡,主要内容为浇筑钢筋混凝土框架、砌筑墙体、铺装屋面及防水、铺装地面、内墙及天棚抹灰、外墙真石漆、给排水安装、强弱电布设、应急照明安装、消火栓布设等工程 | 河南琰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城阳城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委会编钟大街9号407室 | 2,045,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100分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信阳市平桥区肖王镇卫生院建设影像综合楼工程项目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殷明建 | 豫241111123231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李瑞(业主评委)、丁莉(组长)、李金俊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计取。 |
收费金额:22,45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成交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单位: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376-3562077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信阳市平桥区肖王镇卫生院 |
地址:平桥区肖王镇卫生院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1518825172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德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信茶大道仓房鑫苑二期17号楼102-202号 |
联系人:李清政 |
联系方式:1930376877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清政 |
联系方式:19303768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