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信平财公开招标-2025-20-1 | 信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 浙江朗越教育装备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下镇京岸村西岸街35号一层 | 4,396,7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5.2分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信阳市平桥区教体局信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 / | / | /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吴朝宇(组长)、余洪涛(业主评委)、张文莉、王新亚、汪丽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1.代理费收费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企业支付,投标人报价应当包含该项目代理服务费。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单标段上限不得超过10万元。 3.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的100万(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7%; 预算金额的100万以上-500万(含)部分费率为1.2%。 |
收费金额:58,900.00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教育体育局 |
地址:平桥区平安大道与平西街交叉口 |
联系人:余先生 |
联系方式:0376-380012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云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和谐中环大厦701 |
联系人:闵冬 |
联系方式:1551429090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闵冬 |
联系方式:1551429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