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2025-6-5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5-77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0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栾川政采磋商(2025)0068号-1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和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 河南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林州市河顺镇政府南楼215号 | 1,196,8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3.84分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栾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和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朱俊华 | 豫1412023202308329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孙振伟、朱娜(评审组长)、吴朋飞(业主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收费金额:13,968.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栾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地址:河南省栾川县君山东路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682216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瑞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西三环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c座北栋三层 | 联系人:刘袆 | 联系方式:1352689558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袆 | 联系方式:13526895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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