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平公资采2026913号-1 | 规范推进叶县岩盐矿权出让前期工作,加快矿权出让实施进度,对拟出让的叶县田庄乡康台村西、仙台镇北、马庄乡习楼村北3处岩盐勘查规划区块,依托省级财政地勘基金勘查资料开展资源量核实,编制资源量核实报告,对马庄乡习楼村南岩盐开采规划区块开展储量核实(原神鹰盐厂),编制储量核实报告。以上报告成果主要包括报告文本、附表、附图等。 |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0号 | 568,5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73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或专家组的评审及验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魏文玺、罗朴、门聪慧(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根据豫招协【2023】002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服务类标准,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差额累计计算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 收费金额:9,664.5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根据评标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2、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375-2316208;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自然资源局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新文化路中段 |
| 联系人:罗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331768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轩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马庄街道轻工路与城乡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8楼808室 |
| 联系人:许女士 |
| 联系方式:1340945455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
| 联系方式:13409454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