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潢财竞磋采购-2025-46-1 | 采购计算机教室设备、心理咨询室系统搭建、报告厅升级、校园广播系统搭建、校园修缮等 | 杭州久诚装饰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灯彩街567号创美华彩国际8幢2132室 | 1,959,7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5分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潢川县第五中学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设备购置及修缮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1959700.00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雷玉婷、汤燕、胡继斌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
| 收费金额:28,5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潢川县第五中学 |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宁西路西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739583160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新正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金水东路北8号楼15层1512号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338376171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3383761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