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虞财采竞-2025-59 2、采购项目名称:虞城县气象局高新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e4114002441d10210001001 | 虞城县气象局高新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 | 河南省气候中心 | 郑 州 市 金 水区金 水 路 1 1 0 号 | 800,000.00 | 元 | 评审价格:800000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虞城县气象局高新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 | 竞争性谈判文件内的所有内容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 60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李圳、张加林、康庄(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的收费规定,由成交人向招标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14,0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虞城县气象局 | | 地址:虞城县至诚六路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70-411528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宏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美盛中心6楼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863708022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863708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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