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方财磋商采购-2025-7 2、采购项目名称:方城县广阳镇人民政府重点村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0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方财磋商采购-2025-7-1 | 三贤村道路、排水、亮化、广场、坑塘、停车场等工程 | 河南弘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与郐城路交汇处美创国际科技产业园a-1-1 | 3,026,81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0.33分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方城县广阳镇人民政府重点村建设项目 | 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90日历天 | 周洋 | 豫241202153304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韩果、洪涛、王利峰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 | 收费金额:32,3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分平台)》(http://ggzyjy.fangcheng.gov.cn/)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并电话通知到项目负责人。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方城县广阳镇人民政府 | 地址:方城县广阳镇 | 联系人:张提 | 联系方式:1359822572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中睿永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南阳市瑞金府邸1号楼1903室 | 联系人:张玉奇 | 联系方式:1983675200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提 | 联系方式:13598225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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