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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商财购〔2025〕4号) |
一、项目编号:商财公开招标-2024-29 二、项目名称:县医院购置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 三、当事人:商城县大别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黄柏山路中段香桂园小区88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代理县医院购置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过程中,存在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完整等违法违规情形。 上述事实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结果公告为证。 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违法事实、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在收到文书之日起5日内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材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商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商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商城县财政局 2025年3月11日 点击查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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