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洛直政采磋商(2025)0161-1号-1 | 本项目为洛阳市公安局2025年基层防护装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江苏金安警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 靖江经济开发区城北园区新三路80号 | 1,079,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3.91分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张菊香、张仰伟、陈宏涛(业主评委)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收取。 |
| 收费金额:17,948.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磋商(2025)0161-1号;采购代理编号:hnwy-2025-018
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379-63259707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 |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 |
| 联系人:陈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313370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沃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时尚one公寓一单元857室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8089906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80899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