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涧西政采磋商(2025)0020号-1 | 洛阳市涧西区湖北路街道办事处七二五所船舶新材料科技产业社区三期(天七街坊)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工程项目,其工程内容包括拆除房屋、垃圾清运等 | 洛阳正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中弘中央广场8-1110室 | 67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1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杨刻铭 | 豫241121227761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秦麟昌、张厚峰、王晶(业主评委)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优惠 5 %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 |
| 收费金额:7,638.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采购项目同时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均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涧西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涧西区财政局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4823351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涧西区湖北路街道办事处 |
|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28西街坊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491233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乐山路润泽苑门卫旁3楼 |
| 联系人:秦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189551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秦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1895518 |